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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2020/04/28 17:50:44 字体:

想要在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必然少不了每天的坚持。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高效备考,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赶快来学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一)应税所得范围

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应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

所得 来源
1.销售货物 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 劳务发生地
3.转让财产 不动产转让所得 “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所得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5.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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