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保险公司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05/27 14:58:54 字体:

每天的点滴积累终将汇聚成无限的力量,让你成功通过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通过每天不间断的学习,学习效果更好!以下是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来学!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保险公司

1.设立条件

(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2)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2.资金运用(2020年新增)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1)银行存款;

(2)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3)投资不动产;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3.保险公司终止的原因

(1)解散

(2)被撤销

(3)破产

4.保险公司解散的排除情形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解释】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如果你对自己复习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没信心,不如选择网校的课程进行学习备考,备考更有保障!我们集结了业内老师,让你备考不走弯路!点击加入我们

相关推荐: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试题及答案

【学员说】网校考生自述中级会计备考秘籍 >

会计荣登短缺职业排行榜!没有中级会计证如何脱颖而出?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