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留置权的实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06/11 11:42:07 字体:

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请向着目标继续努力吧!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赶快打卡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留置权的实现

1.留置权的宽限期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2.债务人的请求行使留置权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总结】物的担保权利生效

担保类型担保财产权利生效
抵押房、地登记
动产合同生效,登记对抗
质押动产交付
权利票据、债券、三单权利凭证:交付
无权利凭证:登记
基金份额登记
股权登记
知识产权登记
应收账款登记
留置法定担保,到期,同一法律关系(企业间除外)合法占有动产

别忘了,在你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这条路上,网校始终做你的引路人、你的影子,陪跑你的2020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经济法法条太难懂?中级经济法答题技巧来了!

盘点学霸中级会计职称基础学习阶段四大学习工具!

2020中级会计职称《同步机试题库一本通》电子版抢先试读!

会计荣登短缺职业排行榜!没有中级会计证如何脱颖而出?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