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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
知识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收入归属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处理
(1)事业单位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裁定,必要时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处理。
(2)事业单位与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的,事业单位应当提出拟处理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
(1)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①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②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③合并、分立、清算;
④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⑤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⑥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①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②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
③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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