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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请向着目标继续努力吧!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赶快打卡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吧!
知识点: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为避免财产被强制执行,虚假地将房子卖给朋友】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5.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辨析】有效的法律行为VS无效的法律行为
有效的法律行为 | 无效的法律行为 |
民事行为能力 | 无民事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真实 | 虚假的意思表示 |
不违反法律法规 | 违反法律法规 |
不违背公序良俗 | 违背公序良俗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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