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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吧!
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条件 | 具体要求 | |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 50个以下(1-50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 |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 注册资本 | 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般可分期,无法定出资期限要求) | ||
出资方式 | 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货币出资无比例要求,非货币财产应评估作价) | |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1)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高管指的是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2)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①公司名称和住所;②公司经营范围;③公司注册资本;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⑤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⑥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⑦公司法定代表人;⑧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 ||
5.有公司住所 |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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