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70 苹果版本:8.6.7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 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 查看政策>

2021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2020/11/06 16:08:45 字体:

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4)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5)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关联交易)

(6)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借贷、担保)

(7)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同业竞争)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2.法律后果

(1)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比较枯燥,过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触中级会计考试,很容易被打击而放弃考试,可以寻求网校的帮助呀!这里有专业的老师授课解题,有和你一样目标的考友互相帮助,不再是孤单一人备考!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情分析及2021考情预测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看!网校学神亲授备考技巧!围观百分/高分背后的秘密!

【中级查分反馈】网校学员来报喜啦!中级就要这样学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0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京ICP证030467号-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