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中级会计职称的学习离不开日积月累,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吧!
知识点: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1)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其委托的代表执行。
(2)监督权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查阅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
(4)异议权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解释】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决定是指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法。
(5)撤销权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6)财务状况报告义务
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比较枯燥,过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触中级会计考试,很容易被打击而放弃考试,可以寻求网校的帮助呀!这里有专业的老师授课解题,有和你一样目标的考友互相帮助,不再是孤单一人备考!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