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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虽然相对简单,但是也需要考生在透彻理解的基础上记忆的,没有理解的死记硬背往往记忆效果不佳!来跟张稳老师一起学经济法考点——股东出资形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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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股东出资形式
(一)可以出资的资产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二)不可以出资的资产
不得以信用、姓名、劳务、特许经营权、商誉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出资。
参考记忆口诀:
信用姓名加劳务;
特许商誉担保物
师资介绍
讲“经”说“法”,稳步过关。多年从事中级《经济法》课程的研究和辅导工作,曾经主持过多部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
授课风格
熟悉各类经济法律、法规。教学经验丰富,讲解简洁明确,深入浅出,对习题的分析一针见血,抓住题眼,帮助考生快速的找到答案,耐心细致,让考生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快速修成正果!
主讲班次
除张稳老师外,还有其他老师的知识点小视频,由网校小编整理的考点小视频汇总,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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