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无效法律行为和可撤销法律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2/04/13 14:49:11 字体: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无效法律行为和可撤销法律行为

2.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1)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欠缺要件
具体行为
撤销权人
意思表示有瑕疵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的一方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的一方
重大误解行为人基于对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真实意思相悖,且造成较大损失各方当事人
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

问题:

无效法律行为和可撤销法律行为中都含有“意思表示有瑕疵”,他们的区别是什么?

回答:

可撤销行为属于意思表示瑕疵;而无效民事行为,既有意思瑕疵的,也有主体不合格的,还有违法的。

比如无效法律行为的典型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当事人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

而可撤销法律行为主要有: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华: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