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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考试在中级会计职称三科当中的对记忆的要求是比较大的一科,在大量记忆的同时,很容易产生知识点的混乱,网校为你整理好了中级会计经济法十大易错易混知识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知识点——主物与从物
▲理清楚了吗?做题实战一下吧!
经典例题:
1.【多选题】根据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有( )。
A.钢笔与配套的笔帽
B.房屋与房屋的门
C.汽车和汽车上的轮胎
D.电脑和配套的鼠标
【答案】 AD
【解析】本题中选项A、D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钢笔是主物、笔帽是从物;电脑是主物、鼠标是从物;门不能脱离房屋而存在,因而不是从物,而是物的组成部分;汽车也不能脱离轮胎而存在,轮胎是汽车整体的一部分,所以不是主物和从物的关系。
2.【单选题】根据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
A.台灯与桌子
B.沙发与柜子
C.杯子与杯盖
D.房屋与窗户
【答案】 C
【解析】依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用途上客观存在的主从关系,将物分为主物与从物。同属一人所有的两个独立存在的物,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效用的,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其中,主物,是指独立存在,与他物结合使用中有主要效用的物;从物,指在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本题中只有杯子和杯盖在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杯子为主物,杯盖为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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