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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例题3·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有( )。
A.机器及其维修工具
B.母牛及其腹中的幼崽
C.树木及刚摘下的果实
D.汽车及其备胎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D,依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用途上客观存在的主从关系,可分为主物和从物;选项B,幼崽还没有出生只是一个物;选项C,摘下的果实,这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
提问:
分不清主物与从物,那些是原物与孳息,容易混
回答:
1.原物 / 孳息
(1)原物,是按照其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能够产生新物的物。
(2)孳息,是原物根据自然规律或者法律规定产生的物,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如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
等。
法定孳息如:利息、股利、租金等。比如将汽车出租获得租金,则汽车是原物,租金是孳息。
2.主物 / 从物
(1)主物是指独立存在,在与其他物结合使用中有主要效用的物。
(2)从物是在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也叫“附属物”。
【判断标准】主物离开从物照样具有原有的功能;从物离开主物就失去原有的功能。
典型的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电视机与遥控器、汽车与备用轮胎。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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