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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答疑精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3/06/28 17:03:15 字体: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全部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D.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全部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点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其中合伙人的责任承担可能会有所不同,毕竟还属于普通合伙企业,所以其中全部都是普通合伙人,只不过可能存在普通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所以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提问:

选项d“非因故意”全体合伙人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回答:

是的,特定债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普通债务: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更多答疑精华: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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