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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微笔记:公司财务、会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4/16 10:42:39 字体: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公司财务、会计

1.利润分配

(1)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公积金

(1)盈余公积金

①法定公积金:10%/50%/25%

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②任意公积金:不受10%/25%的限制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没有限制,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时,不受25%的限制。

(2)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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