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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微笔记:职工代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4/18 17:08: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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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1.监事会

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小公司不设立监事会的,可以不考虑职工代表的问题。

2.董事会

(1)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其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

(2)有限责任公司

①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

②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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