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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债权请求权(08.0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8/07 15:24:48 字体: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1.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其他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2.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是,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时间努力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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