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提早出发,有备无患,学习需要你一点一点的积累,让我们从此刻就开始努力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吧。正保会计网校提供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为你考试保驾护航!
仲裁概述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
(1)当事人协商和解;
(2)有权机关进行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
(3)仲裁;
(4)诉讼。
(一)仲裁基本原则
1. 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提示】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2. 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 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提示】但是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法》适用范围
1. 适用范围: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 不能提请仲裁情形: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 不适用于《仲裁法》:
①劳动争议 | 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 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
我不知道我们奋斗的终点在哪里,从现在开始坚持下去,胜利就是属于你的!通过《经济法》知识点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