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答疑精华:诉讼时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9/09 19:48:14 字体: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9月12日即将到来,备考时间日益紧迫。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第一章“总论”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诉讼时效

  详细问题描述:

  时效分为:一般、特殊、长和最长

  关于人身伤害究竟适用于特殊1年还是最长20年,应该怎么区分? 

  答疑老师回复:

  人身受到伤害时,应注意区分受害人是否知道施害人是谁,如果知道,那么适用一年的短期诉讼时效,如果受害当时不知道施害人是谁,那么就从知道或应该知道侵害其人身权利的人是谁之日起计算,适用一年的短期诉讼时效,但是若自侵害的事实发生起已经超过20年的,则法律不予保护。

相关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答疑精华第一章汇总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不得转载!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