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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9月12日即将到来,备考时间日益紧迫。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中级会计实务》第十六章“所得税”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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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请问老师计算应交所得税时,有什么简易计算公式吗? 答疑老师回复: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本期末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上期末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期末累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上期末累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理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可以抵扣未来期间可以抵扣应交的所得税,所以本期发生时就应该调增本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期间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也就是说未来需要纳税的,所以本期确认的时候就应该调减本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种是从损益的角度考虑,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祝您学习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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