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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计税货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2/23 13:43:43 字体:

  人贵有志,学贵有恒,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提上日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朋友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意整理了《经济法》第7章的知识点——计税货币,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计税货币

1.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2.企业以外币计算并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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