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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通知,5月1日开始实施。恭喜各位会计考生,你的努力方向是对的,越来越多的福利和政策向持证的会计人倾斜~具体有哪些内容,我们一起来看下!
从北京市人社局的通知来看,有三点值得关注:
1、完善职称层级。拓展会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增设正高级职称。会计专业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
2、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有需要的同学可以把下面这张图保存收藏!
1、建立高层次会计人员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2、完善会计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减少人才重复评价,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可视同具备会计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推行社会化评价。坚持“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管”的社会化评价机制。会计人员初、中级职称采取以考代评的方式,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颁发的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副高级、正高级分别采取考评结合和评审的方式,取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
对于取得证书的会计人员,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强化聘后考核管理,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没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会计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降低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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