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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今日掌握—质权的概念与设立
1.概念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质权的设立
质押财产 | 质权设立 | 代表财产 | |
动产 | 交付设立 | 汽车、设备等 | |
权利 | 有凭证 | 交付设立 |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 |
无凭证 | 登记设立 | 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等 |
【思考】如电子商业汇票等无权利凭证的汇票如何设立质权?
【答案】无权利凭证的汇票,自登记时设立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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