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36记-14】中级经济法-股东未尽出资义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木子 2023/09/27 15:34:53 字体: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拉开了帷幕,网校给同学们准备了2024中级会计必考36记,教材未公布前先把这些内容学会!
【36记-14】-股东未尽出资义务

(1)未尽出资义务的对内责任(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

①足额缴纳(未缴纳出资+利息);

②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未尽出资义务的对外责任(对债权人):

①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尽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看完你学会了吗,准备参加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同学要将备考提上日程了,早一点准备未来考场就多一份从容,网校经典课程新课已开通,速速入班学习>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