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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贵在勤奋,虽然有时也会失败,但也不要放弃。每天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日积月累,美好的结局总不会离我们太远!现在就开始学习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这个知识点吧!
1.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注意问题:
(1)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自2016年5月1日后新购入作为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核算的不动产,增值税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4)自建不动产领用原材料的,还需要做: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
2. 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
对于发包企业而言,固定资产的建造如果采用出包方式,应通过“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核算,且企业与承包单位结算的工程款,应通过该科目核算。但是预付工程款项不通过该科目,应通过“预付账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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