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只有努力攀登顶峰的人,才能把顶峰踩在脚下。努力搞懂中级会计职称每一个考点,才能成功登顶!正保会计网校教学老师为了帮助考生轻松备考,为大家整理了以下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内容,学习起来吧!
投资人 |
一个“普通的”“中国”“自然人”
【注意】“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 |
企业名称 | 可以: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
不可以: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 |
出资 |
(1)有申报的出资即可,具体数额无限制
(2)出资形式同有限责任公司(如:不能用劳务出资) (3)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注明” 【注意1】如未注明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注意2】不能以“家庭其他人员”的财产出资 【注意3】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必须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 【注意】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 — |
还没有备考的小伙伴,要抓紧了!跟上大家的步伐,向着中级会计备考之路冲!冲!冲!正保会计网校会作为大家坚实的后盾,全力支持大家!
更多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