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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组成
人数 | 3-13人 |
职工代表(国有) | (1)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
董事长 | (1)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2)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
任期 | 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
2.董事会会议
(1)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50%)董事推举一名董事
(2)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决议”
由章程决定(约定)
(3)表决方式
一人一票
(4)签名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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