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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努力攀登顶峰的人,才能把顶峰踩在脚下。努力搞懂中级会计职称每一个考点,才能成功登顶!正保会计网校教学老师为了帮助考生轻松备考,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经济法》知识点内容,学习起来吧!
(一)概念
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文义证券
思考1:出票是否票据行为?是
思考2:票据丢失后的挂失止付行为是否票据行为?否
思考3:提示付款行为是否票据行为?否
(二)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注意】其签章无效会导致该项票据行为无效。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者无缺陷(意思表示真实)
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3.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票据行为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必须合法(如记载的内容合法),至于票据的基础关系是否合法,与此无关(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即与基础关系相分离)。
4.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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