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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新教材已经公布,备考时不我待!距离中级会计考试时间一点点减少,各位中级会计考生,你进行到哪里了?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你了解吗?不知道就听郭淑荣老师讲讲吧!
一睹老师风采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
1、定义 |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
2、特征 |
①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 ②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一)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1)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3.已出租的建筑物
(1)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3)通常情况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4)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二)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例如,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其持有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通常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
【特别提示】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自用,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该项房地产自用的部分,以及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郭淑荣
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企业财务与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企业财务与会计、税务与会计。主讲《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国际财务管理》等。担任《纳税筹划》教材主编,该教材由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于2011年4月出版发行,承担教改定向研究专项课题《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管理研究》。多年来从事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项目的面授、直播、录课多种形式的教学工作,熟悉教材变化情况和解题技巧,教学方式灵活通俗易懂,极具亲和力,深受学员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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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20年学习备考的考生,首先要明确学习是自己的事情,自己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老师和网校所做的所有努力都是帮助考生,起的是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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