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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利润分配的顺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任任任 2019/11/27 14:51:17 字体:

备考2020中级会计职称时,学习上有疑惑,只知道去网上找答案?找来找去,答案不一,解析五花八门。每天搞定一个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慢慢积累会有属于自己的一本书。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科目知识点:利润分配的顺序的主要内容来了!

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的顺序: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之内用税前利润连续弥补,连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则用税后利润弥补

2. 提取法定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当年法定公积金的累积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 提取任意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 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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