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备考2020中级会计职称时,学习上有疑惑,只知道去网上找答案?找来找去,答案不一,解析五花八门。每天搞定一个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慢慢积累会有属于自己的一本书。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科目知识点:利润分配的顺序的主要内容来了!
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的顺序: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企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之内用税前利润连续弥补,连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则用税后利润弥补 |
2. 提取法定公积金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当年法定公积金的累积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
3. 提取任意公积金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
4. 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
2020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开通,报课成功即可马上学习!教材未发布之前,广大考生可以先学习2019年的课程,待教材发布后,重新学习变化部分、巩固未变化部分,这样备考会更得心应手哦!课程详情>>立即购课>>试听课程>>
小编温馨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