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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后,考试范围越来越广,学霸考生也难免会有遗漏,那如何做到全面、高效备考?每天搞定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慢慢积累会有属于自己的一本书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法律行为给你啊,拿去拿去。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特征
1.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2.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注意1】民事行为并不一定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注意2】与事实行为进行区分,拾得遗失物、建造房屋为事实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
分类标准 | 分类内容 | 代表行为及注意事项 |
行为成立需几方意思表示 | 单方行为 | 债务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 |
多方行为 | 【注意】多方行为中的决议行为,不要求意思表示全部一致 | |
是否存在对待的给付 | 有偿行为 | |
无偿行为 | 赠与、无偿委托、借用 | |
是否具备特定的形式 | 要式行为 | 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
非要式行为 | ||
法律行为间的依存关系 | 主法律行为 | (1)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不成立;主法律行为无效,从法律行为不生效 (2)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丧失 |
从法律行为 |
(三)法律行为的要件
1.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
【注意】特定法律行为还要求特别成立要件(特定形式)。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标准——年龄+精神状态
行为能力 | 年龄 | 精神状态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不满8周岁(<8) |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且<18) |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年满18周岁(≥18) | |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16≤且<18) |
【注意1】“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以外”均不包括本数。
【注意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预计2020中级会计考试人员大部分也是做会计的上班族,那这些考生又该如何备考中级会计职称呢?有相关的工作经验、会计基础可以放松备考吗?加入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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