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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参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你们在备考时打算如何提高学习效率呢?各位小伙伴快快加入我们吧!2020新课已经开通了,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你看了吗?让大家轻轻松松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所谓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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