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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快考试了!为了让各位考生有所获益,小编吐血整理了众考生们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疑问,并将网校老师的答疑整理给大家,供大家探讨学习,直至考试当天截至,祝大家备考愉快!
提问: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保证人都是对债务人提供的保证,那为什么债权转让时保证人同时转让,而债务转让时必须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责任失效呢?
解答:
原因在于保证人说到底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跟债权人无关,还谁的钱都是还,但是债务人换了,有可能保证人担的风险更高。
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解释一下,A欠B钱,C给A提供担保,现在B把债权转移给D,对C来说风险没有任何变化,反正A还不上钱都得他还,只不过是还给B还是D的区别,对C没差别,所以债权转让不需要保证人同意。而债务转让就不一样了,A如果把债务转给E,E的个人信用、财务状况可能比A差,对C来说风险就加大了,又或者C是基于熟人关系才给A担保,换别人他不愿意担保,所以这个时候需要C同意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对C不公平。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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