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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血整理!中级经济法答疑90问(第67问:不属于试用买卖的情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左乐 2019/08/27 19:07:19 字体: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快考试了!为了让各位考生有所获益,小编吐血整理了众考生们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疑问,并将网校老师的答疑整理给大家,供大家探讨学习,直至考试当天截至,祝大家备考愉快!

提问:不属于试用买卖的情形。

解答:(1)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

(4)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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