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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血整理!中级实务答疑精华90问(第72问:会计主体VS法律主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左乐 2019/08/28 18:38:55 字体: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快考试了!为了让各位考生有所获益,小编吐血整理了众考生们在《中级会计实务》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疑问,并将网校老师的答疑整理给大家,供大家探讨学习,直至考试当天截至,祝大家备考愉快!

提问会计主体VS法律主体

解答在《公司法》下,法律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一般来讲,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为日常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依据。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讲,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但是在《民法》里,法律主体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和民事权力能力的自然人、公民等。这样的话,法律主体就不一定是会计主体了。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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