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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血整理!中级经济法答疑90问(第74问:公司法的临时会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左乐 2019/08/29 17:06:56 字体: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快考试了!为了让各位考生有所获益,小编吐血整理了众考生们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疑问,并将网校老师的答疑整理给大家,供大家探讨学习,直至考试当天截至,祝大家备考愉快!

提问:公司法的临时会议有哪些?分别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提议召开?

    解答:临时会议总结:

    (有限)临时股东会

    (股份)临时董事会

    (股份)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章程规定2/3时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监事会提议

    √(不设监事会的监事)

    董事/董事会提议

    ≥1/3董事

    ≥1/3董事

    董事会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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