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相信通过每天的练习,大家对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会有更好的理解和把握,这样在考试时就会更加得心应手。正保会计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知识点,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公司清算程序——制定清算方案
报批 | 公司自行清算 | 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 | |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 报人民法院确认 | ||
【注意】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 |||
清算财产 | 包括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 | ||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 | 破产清算 | 清算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 |
公司清算 | (1)清算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订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经全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 (2)法院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 |
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总有一款适合你,提早准备,有备无患!越早比别人学习,备考的几率越大!也就能越早拿证!心动不如行动,快来报名吧!心选好课任性选>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