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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静则尺平,心明则尺准。人生如尺,而且这尺度就在人们的心中。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知识点,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3)财务与会计
①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 | 指标 |
盈利能力(同时满足) |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3000万元 |
经营情况(二选一) |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5000万元;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3亿元 |
股本 | 发行“前”股本总额≥3000万元 |
无形资产占比 |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
亏损 |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②发行人申报文件中(的财务资料)不得有下列情形:故意遗漏、虚构、滥用、操纵、伪造、篡改
③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项目 | 具体风险 |
外部影响 | 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过度依赖 | 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
主业疲软 | 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
知识产权风险 | 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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