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的路,是一条充满荆棘的路。在这条路上,也许你会迷茫,也许你会无助,也许无数次你都哭着想要放弃...但是,眼泪不是答案,拼搏才是选择;只有回不了的过去,没有到不了的明天。正保会计网校在此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的知识点供学员参考,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禁止背书的记载
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不得背书转让;(丧失流通性)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其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
期后背书
“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背书效力
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自己学习学不懂?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招生方案已经上线啦!业内老师集结,备考不走弯路!几大经典班型、超多服务总有一款适合你,点击查看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招生方案>>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