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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知识:特别决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7/09 14:10:12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师备战正当时,为帮助考生进行有效练习迅速掌握知识,正保会计网校已开通2014中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按章练习”模块立即体验>>。另外,网校学员在论坛和全国学员进行互动,大家一起鼓励、一起进步!以下是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特别决议事项  通过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1.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分立和合并
3.公司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5.修改公司章程 
必须经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1.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2.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3.发行公司债券 
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1.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解散
2.修改公司章程
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4.变更公司形式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1.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3.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4.合作企业的解散
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会议  和解协议草案  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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