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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知识: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7/29 15:29:16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师备战正当时,为帮助考生进行有效练习迅速掌握知识,正保会计网校已开通2014中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按章练习”模块立即体验>>。另外,网校学员在论坛和全国学员进行互动,大家一起鼓励、一起进步!以下是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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