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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据行为的代理必须具备的条件:
票据行为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可以由代理人代理进行。票据行为的代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票据当事人必须有委托代理的意思表示。第二,代理人必须按被代理人的委托在票据上签章。第三,代理人应在票据上表明代理关系,即注明“代理”字样或类似的文句。
2、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即签章人应承担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3、越权代理: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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