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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设立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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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方式 |
出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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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发起设立:设立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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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 |
发起设立 |
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 |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
募集设立 |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 |
募集设立不允许分期出资,注册资本即为实收股本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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