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经济法的渊源
注意掌握:(1)制定者;(2)效力等级;(3)规范性文件的名称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规范性文件。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名称形式一般是《××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
(2)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大及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部门规章是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地方政府规章是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7.国际条约或协定。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全面开始,网校辅导专家提醒广大考生尽早制定学习计划,同时结合网校考试辅导课程及辅导用书,高效备考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开设了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移动班不同辅导班次,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另外,网校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辅导书正在火爆预订,现在购买,限时尊享7折优惠(详情>>)!正保会计网校将一如既往,为广大学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网校与您共同努力,2016年梦想成真!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