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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要迎接新的一年了,小编代表正保会计网校预祝大家元旦快乐!但是大家玩耍的同时,也别忘了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的备考哦。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六章的知识点“当期进项税额的确定”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学习愉快!
【知识点】当期进项税额的确定
准予抵扣项目 |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确定凭票扣除 |
四种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 |
不得抵扣 |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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