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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法人与法定代表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2017/03/15 09:18:59 字体: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9月9日就要开考了,大家在备考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疑难问题吧。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详细问题描述: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答疑老师回复:

法人通俗的说就是指一个独立的单位,法律上把一个单位看作一个法律上的人,他就像自然人一样有自己的财税和荣誉。最常见的是公司,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

法定代表人则是国家法律要求在法人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主要负责人。这个人一经审批备案就不能随意变更,而且会写在营业执照上面。这个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普通的自然人,不是虚拟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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