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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单选题:公司解散的程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0/29 15:10:44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单选题

  甲为红光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现红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并依法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进行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甲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该法定期限为()。

  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30日内

  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60日内

  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45日内

  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9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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