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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微学习:单位存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4/16 11:57:34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1.财政性存款

财政性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专营,不计利息。

2.单位定期存款

(1)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3个月、半年、1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2)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4)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5)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

3.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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