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临近,正保会计网校论坛经济法版主发起了“每日一案例,完胜2014年经济法之后关口”活动,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并从中获益!以下是一则中级职称经济法“诉讼时效”案例题。
案例分析:2010年1月1日,张某被汽车撞伤,但不知具体加害人为谁;2010年1月7日,张某伤势确诊为脑震荡;2010年3月1日,张某病愈出院;2015年3月1日,张某得知当年撞伤自己的是赵某。则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请简述张某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时间?
参考答案:诉讼时效时间2015年3月1日到2016年3月1日。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临近,如何在短时间内掌握考试重难点、高效备考呢?建议考生朋友学习“移动班+考点汇编+模考系统”黄金组合集训。查看详情>>
中级职称备考不孤单,全国学员在网校论坛与你一起互动学习!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