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工作已经开始,拿到了新教材的同学们赶紧趁热打铁,进行中级会计师的学习吧!以下是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一分钟掌握一个知识点!
人生,没有梦想,就不会进步
立即学习
2019经济法新教材知识点: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代理关系包括三种关系:
一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权关系;
二是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实施法律行为的关系;
三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承受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关系。
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这是因为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而非归属于代理人。非以被代理人名义而是以自己的名义代替他人实施的法律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例如行纪、寄售等受托处分财产的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代理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有权根据情况独立进行判断,并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以实现代理目的。非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例如传递信息、居间行为等。
(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虽然代理行为是在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进行的,但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并不因代理行为直接取得利益,因此其产生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后果当然应由被代理人承担。这使代理行为与无效代理行为、冒名欺诈等行为区别开来。
网校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经开通啦,跟随网校老师学习,下一个中级会计师就是你!
现购买高效取证班赠超值精品班,你想要的这都有,新课等你来>>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