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喵喵怪 2020/04/17 18:13:21 字体:

读书不要贪多,而是要多加思索。正保会计网校提供了高质量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不贪数量,只求质量,一定要确定掌握哦~

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债权的合同。

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1)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第三人请求权的取得以其明确向债务人表示接受该权利时发生。

(2)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债务人对于合同债权人可行使的一切抗辩权,对该第三人均可行使。

(4)因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权人承担。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第三人负担的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该合同必须征得第三人同意。该合同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为:

(1)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一切抗辩,第三人均可行使。

(3)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所增加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承担。 

正保会计网校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全面招生!全新推出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程,学员可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考试通过更有保障。快速报课学习>>

相关推荐

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 要不要报班学习?

【新版思维导图册】2020中级《经济法》知识点串联指南

中级会计考试仍禁止携带计算器!系统自带计算器如何使用?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